为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开,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本院决定对一起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6月10日早上10:00
茂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一)请有意参与旁听的群众,于2022年6月10日早上10点整前向本院提出申请。申请时,请提供本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旁听席位暂定5人,人数届满后将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二)因疫情防控需要,旁听人员应提前10分钟入场,入场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同时按照茂县疫情防控要求,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和体温监测。14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群众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携带相关证件的,不得入场。
(三)听证期间需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全程佩戴口罩。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董旗
联系电话:7419132
茂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