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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茂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净化江河源头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8-04-08 点击: 次 分享至:

 

各内设机构:
根据阿州检发民(2018)2号文件通知要求,我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茂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净化江河源头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维富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副组长:杨晓红    民行科科长
成 员:陈 康   民行科干警
朱 玉    民行科干警
           杨永强    民行科书记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行科,下设两个办案小组:办案一组由李维富负责,民行科、控申科干警组成。办案二组由欧阳双平负责,由刑事执行局、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局组成。

 

主办单位:茂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凤仪镇政法小区 联系电话:0837---7422302
传真:0837---7446582 备案号:蜀ICP备18023861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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