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3日在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
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茂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我院抓住机遇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发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五年。五年来,在县委和州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全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县经济发展、民生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履职尽责,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依法治县的总体部署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147件20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件157人,不予批准逮捕36件50人;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273件376人,经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41件342人,正在审查16件16人,酌定不起诉15件19人,撤案1件1人。通过办案,有力打击了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了我县安定有序的社会政治环境。
(一)强化证据意识,确保案件质量。我院始终把规范案件程序和提升案件质量作为工作的重点,坚持办理每一起案件严审细查、依法阅卷、并讯问犯罪嫌疑人,制作详细的审查逮捕意见书,审查起诉报告书,保证所办案件均能诉得出,法院判得了,杜绝错捕漏诉现象,严防冤假错案。五年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确保了案件质量,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坚持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为及时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我院积极与法院、公安等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对受理的各类重大疑难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及时打击。五年来,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引导侦查取证40余件。有力地惩治了犯罪,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刑事和解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结合办案,以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改变就案办案的观念,准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追求办案效果。五年来,为全面落实刑事和解的有关规定,在从严打击犯罪的同时,对主观恶性较小的轻微刑事犯罪、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做好当事人之间的刑事和解工作,有力化解了社会矛盾。如:办理的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危险驾驶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案件在我院的积极协调下,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赔偿情况,结合犯罪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大小,对涉嫌犯罪人员依法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确保了办案的公平公正。
二、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有力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突出重点,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成效显著。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高压反腐形势,我院始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拓展发现职务犯罪线索途径和提升侦破案件能力。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级院领导下级院的体制优势,进一步整合力量,强化办案措施,转变侦查方式,坚决查办大案要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五年来,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4件26人,初查24件26人,协查20余件,立案侦查19件19人(其中;犯贪污罪3件3人,受贿罪14件14人,行贿罪1件1人,挪用公款罪1件1人;在办理的上述案件中大案17件17人,要案2件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00余万元,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阿坝州农业畜牧局原局长卢军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是建州以来涉及职级最高,社会关注度最高的系列窝窜案,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涉嫌人员众多、作案时间跨度长。我院经过缜密部署和侦查,历经两个月将该案依法查处并移送起诉,判处卢军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同时,还查办了黑水县原副县长任建平受贿案、茂县水务局原副局长何能高滥用职权渎职失职等案件,涉及的部门有教育、社保、财政,国土、交通、水务、林业、公路等系列案和一批农村基层组织村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所办案件移送法院开庭审理后均作有罪判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
(二)惩防并举,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效果明显。在查办和惩治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结合办案,采取检察建议、预防讲座、法制宣传、联席会议、预防共建等举措,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做到惩治有力、预防有效。五年来,结合办案在相关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讲座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5份。同时,为净化我县政治生态,营造良好廉洁从政环境,构建干部不敢腐、不想腐、不愿腐的长效机制,我院深入重点民生领域、重点行业及基层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检企(政)共建”预防工作机制,与信用联社、卫生局、农业畜牧水务局等部门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系机制,形成高效的预防网络。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热情,使我院预防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坚持法治理念,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一)增强监督实效,强化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建立了我院侦查监督科与公安机关法制科、各基层派出所的长效联系机制,增强走访频率,主动查访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是否存在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违法立案的情形,适时提出监督意见;定期对公安局、森林公安局进行立案监督检查,全面掌握我县治安、刑事案件基本情况和特点,并借助“两法衔接”工作体系,与县法制办会签了《茂县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和监督管理模式。在审判监督方面,积极推行量刑建议。五年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20余件次,法院采纳率100%,增强了量刑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同时,应法院邀请,积极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二)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按照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重点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及对看守所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嫌疑人羁押期限、罪犯留所服刑的监督,有效防止了法外开恩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了“零”超期羁押的目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规范监外执行工作制度和建立工作机制,注重监督交付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如:2015年5月初,我院在社区矫正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缓刑人员何某长期处于脱管状态,针对该情况我院建议司法局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后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作出撤销缓刑执行判决的决定,有力地维护了法治权威。
(三)加大监督力度,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结合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不断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五年来,共受理民事申诉监督案件20件。经审查,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经审判机关再审后改变结果3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去年获得了全州第一的好成绩。
四、做好检察环节其他工作,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始终坚持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司法便民措施,主动推进司法为民常态化。
(一)致力于帮扶救助,体现人文关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主动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群众权益,依法对人身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及近亲属实施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五年来,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争取司法救助资金6万元,为4名家庭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提供了司法救助资金,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着眼群众诉求,积极为民服务。按照司法便民要求,进一步完善涉检信访工作机制,积极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落实检察长接待制度,强化乡镇基层检察室职能作用等举措,妥善处理各类控申案件,方便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五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群众达300余人次,妥善处理遗留的涉检上访案件2件2人,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得到了上级院的高度肯定。
五、健全执法办案管理机制,坚持接受监督,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尊重司法规律,不断健全执法办案机制,着力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五年来,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9次,向政协通报工作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我院视察工作7次,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22件,为更好推动检察工作营造出坚实的外部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二)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高检、省、州院的要求,全面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抓住重点、找准切合点,立查立改,切实解决执法行为中可能影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五年来,共评查案件58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信息平台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5条,法律文书82份,对379件分流案件进行流程监督并预警36次。同时,建立纪检监察与案件管理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涉案款物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涉案款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了对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
六、坚持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和监督,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核心,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切实加强我院党的建设,素质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一)有力开展专项活动,注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开展“中国梦”、“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中,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讨论与交心谈心相结合、查找问题与征求意见相结合、检务督察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等举措,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并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了各项教育活动务实高效开展。活动中坚持把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与国税局、法院等部门,举办联宜运动会、开展征集廉政短文、演讲、体操等形式多样的检察文化活动,为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弘扬正气,鞭挞歪风起到了促进作用。切实加强干警在办案一线和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违法违纪检察人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绝不护短,绝不手软。五年来,通过开展各种教育实践活动,全院干警的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规范执法的意识得到了普遍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业务培训,注重提高干警综合素质。采取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教育培训等方式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五年来,组织检察干警参加国家、省州各类培训160余人次,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任职资格考试50余人次。创新学习方式,开展各内设机构按月轮流宣讲业务知识活动,开设“青年检察官讲堂”,定期组织干警对疑难问题,疑难案件进行讨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有效提高了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
七、坚持不懈夯实基层基础,科技信息化建设有新进展
我院以“两房”建设为基础,加大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走科技强检之路,各项综合保障工作稳步推进。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新建技侦办案用房已竣工验收并完成了审计工作。“万网工程”和分级保护暨保密密码建设工作顺利完成,“三网”(检察网、互联网、党政网)并行系统、看守所检察室审讯监控系统正式投入使用,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进行了监控联网,全面实现了办公办案网络化、科技化、信息化,为科技强检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检察工作,我院始终把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争当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活动作为队伍建设的根本,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反贪局;全州政法战线先进党支部,全州检察系统先进检察院等诸多荣誉称号。多名干警先后获得省、州、县表彰奖励,其中,被省、州院荣记二等功一人、荣记三等功十余人。各项检察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这些成绩来之不易,主要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及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也是全院干警奋力拼搏、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茂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历程,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加强,在创新中奋进。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自觉接受党委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争取政府的全力支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必须以人为本,以班子为关键,以队伍为根本,常抓不懈;必须不甘落后,争创一流,勇于创新,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必须规范执法行为,以法治思维方式,敬畏法治、遵守法治,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一是司法理念滞后。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检察干警的司法理念尚未真正转变,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担当意识有待加强,重配合、轻监督,重实体、轻程序思想根深蒂固,工作思路有待转变。
二是司法能力不足。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司法办案面临的复杂形势及人民群众的期望不相适应,检察业务部门复合型人才短缺,队伍结构不合理,人员教育培训有待加强,办案安全和办案纪律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工作中存在的以上短板,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时期,也是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自身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时期,为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我院的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检察工作主题,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确保我县‘五地一中心’建设顺利实施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与检察工作息息相关,为了搞好我院的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要求,我院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首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掀起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检察干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决定》提出的从严治党要求上来,确保我院在全县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中更好的肩负起实践者、执行者的责任担当。
二要突出强化服务保障作用,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积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主动适应工作新常态,坚持法治原则,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加强诉讼监督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县委和州院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县纪委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着力推进社会和谐稳定,权利廉洁运行,干部廉洁从政,司法公正权威。
三要结合“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履职能力。通过“学”和“做”,把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好主体责任,守住纪律底线;带头深入思考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党的干部有哪些要求,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如何有针对性的提升,带头研究应对五大发展理念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理解县委和州院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跟进服务措施,不断提升检务公开意识,规范司法理念和互联网思维,借助“大数据”进一步优化、延伸检察职能,更好地为基层基础服务。
四要按照中央、省、州、县的既定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做好首轮检察官入额的各项上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总结梳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
各位代表: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让我们在县委和州院的坚强领导下,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不断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为服务和保障我县“十三五”规划和“五地一中心”建设,决胜全面小康,建成美丽茂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