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4日在茂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茂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班子、带队伍、抓办案、促发展,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着力推进“平安茂县、法治茂县”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刑事检察职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一)围绕“平安茂县”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和谐稳定作为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职能作用,积极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等工作方法,主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30件4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8件24人;不批准逮捕12件20人;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47件62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41件54人,法院已开庭审理39件51人,有罪判决率为100%。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我县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围绕“法治茂县”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酌定不起诉2件2人。3月份,我院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关于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及不捕说理的规定》,积极开展不捕说理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有效防止了因不捕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按照县委部署要求,结合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扶,广泛开展了“走基层”“双联”等工作,与联系乡群众零距离接触,发放连心卡,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从我院有限的经费中挤出部分资金解决联系村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等制度。3月中旬,我院将《“司法调解中心”首问负责制度》、《领导轮流值班接待群众》等制度,在茂县电视台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全年,检察长、副检察长及其他党组成员共接待群众50余人次,依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件,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有效地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认真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如:我院在受理刑事被害人任德芝生活困难申请后,及时与县民政局协调,为其申请了4000元生活困难救助金并发放到位。加强源头治理,充分发挥我院派驻土门片区检察室便民服务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夯实了我县维稳工作的群众基础。
二、强化查办及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省、州、县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在进一步强化办案措施,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工作,着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突出重点,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件5人,初查4件4人,立案侦查4件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查处的典型案例有:一是重点查处了林业系统的受贿案件。即县林业局原局长张XX受贿案,凤仪国营林场原场长吴XX受贿案。二是重点查处了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即叠溪镇龙池村原村支部书记严X贪污案,白溪乡罗顶寨村原大学生村官、村党支部书记王X贪污案。以上案件的成功查处,使贪污受贿职务犯罪案件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助推了我县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惩防并举,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预防比惩治更具治本功能。为使预防职务犯罪取得更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院多措并举,进一步深化个案预防,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今年,在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按照惩防并举的工作要求,深入有关单位结合办案以案释法,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同时,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收到了良好的预防效果;二是加强重点部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根据上级院要求,我院主动与县卫生局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签署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议书》,加大了重点领域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三是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与相关单位联合下文,正式在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建立了以检察机关监督为主,相关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预防工作机制。
三、强化诉讼监督职能,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为履行好诉讼监督职能,我院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大了对诉讼各环节的监督力度,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拓宽监督案源,加强对公安侦查活动的监督。今年,共巡访公安机关及行政执法单位10余次,查阅案卷100余份,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10余件次,向公安机关提出口头建议20余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纠正漏捕3人,立案监督涉嫌危险驾驶案1件1人。
(二)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刑事裁判定罪量刑确有错误的案件和刑事审判活动程序违法的监督。依法追诉漏犯2件2人,列席审委会2次,对所有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全部适用量刑建议,共提出量刑建议33件,采纳率为100%。
(三)落实“四个办法”,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按照高检院四个办法的要求,我院进一步强化监管安全和刑罚变更的监督力度,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在开展“减、假、暂”专项活动中,对服刑的三类罪犯进行了全面摸底,并逐人作了登记建档。全年,对看守所进行安全防范大检查8次,与在押人员谈话90余次,提出书面检察建议2件,口头纠正意见11件,无监管安全事故和在押人员脱逃、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力确保了监所安全。
(四)贯彻《民事诉讼法》,强化民事检察工作。《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我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和优化多元化监督格局,依法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意见。全年,共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3件,办理检察建议、支持起诉6件,认真做好了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
四、强化政治思想建设,推进队伍素质建设
我院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建设要求,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狠抓队伍建设。
一是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今年,我院按照县委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实际,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中讨论和交心谈心相结合,走基层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查找问题与征求意见相结合,检务督查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等举措,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确保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务实高效开展。通过开展学教活动,我院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逐步的整改落实,使全院干警在纪律上有了明显转变,思想上有了明显提高,作风上有了明显改进。
二是加大培训,提升干警执法能力。立足实际,强化素质能力建设。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检察机关活动,制定了《2014年度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突出岗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共安排500余人次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有效提高了干警执法能力。
三是落实责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规范了领导与科室,科室与干警层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及“一岗双责” 的责任,有效推动了队伍规范化建设。
五、强化内外部监督,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将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工作和查办案件情况向县委请示报告,接受县委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和有力支持。积极向人大报告检察专题工作。今年6月28日,向人大专题报告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得到了县人大的高度评价。通过向县人大报告工作,进一步树立了人大监督意识,维护了人大监督权威。为延伸检察服务职能触角,助推县政府依法行政,我院应邀常态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准确全面的法律咨询意见。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部分全国、省、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零距离”体验检察工作,为有力推动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后盾,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是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把执法办案活动作为监督的重点环节,就举报线索管理、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办案安全防范、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全年,对查办的4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回访考察,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有效杜绝了冤假错案的发生。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的全面应用为平台,通过案件管理部门对受理的各类案件的立案登记、备案审查,实行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提高了检察工作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一是检察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我院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重点,加强网络基础建设和保密建设,全面提高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今年已顺利完成了“万网工程”和分级保护暨保密密码建设工作,分级保护暨保密密码建设工作得到了国家保密局督导组、省国家保密局测评组及省检察院的高度评价。
二是检察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切实加强检察宣传工作,我院以四川长安网、《四川法制报 》、《阿坝政法》、《阿坝检察》等媒体为中心,全年上报宣传稿件141篇、调研文章10余篇,被上述媒体共转载50余篇,把我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突出重点进行了宣传。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我院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在县委和州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议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是全院干警恪尽职守、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茂县人民检察院对长期以来支持我院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院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1.个别干警的业务素质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还不相适应,执法理念、办案方式有待进一步提高;2.办案压力大,办案力量不能满足检察工作的需要,“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3.分级保护及保密密码建设虽然已经顺利测评完成,但专业人才的缺乏却成为当前制约我院该项工作不断完善发展的瓶颈。对此,我院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断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创新发展。
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明年检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新一轮司法改革为契机,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创建平安茂县、法治茂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与检察工作息息相关。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县委要求,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我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检察干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决定》提出的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我院在法治茂县建设中更好的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担当。
二要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在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公诉等检察工作职责中要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始终坚持严格文明执法,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守法治底线,坚守检察职业良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尽检察机关的最大努力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案件。
三要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检察机关作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门机关,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要求,把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重要的检察业务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同时要坚持惩防并举,努力营造我县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四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诉讼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中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特别是司法腐败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工作中,我院按照法律规定,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不放,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强化监督,规范监督,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五要进一步打造过硬的检察队伍,努力提高干警综合素质。
要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果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有效开展治理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突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岗位练兵,以会代训等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干警综合素质,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强化内部监督,做到秉公执法,廉洁从检,自觉维护检察机关形象。
各位代表:2015年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全院干警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扎实有效的举措,以强烈的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好检察工作职责,努力为我县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