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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6-30 点击: 次

——2019年1月11日在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上

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茂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州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推进,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扣职能谋发展,严格执法促公正,确保新时代检察工作砥砺前行

2018年,我院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力以赴地做好了检察环节依法治县、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一)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受理公安机关和监委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33件47人,经依法审查批准逮捕29件42人,不捕4件5人;受理公安机关和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6件121人,经审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0件114人,移送州院管辖1件1人,不起诉5件6人。经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有效地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

(二)坚持绿色发展至上,全力维护自然生态安全。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落实服务生态“检察监督、两法衔接、综合整治、生态补偿”四位一体工作思路,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活动,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5件5人。同时,积极主动参与中央、省、州、县环保督察相关工作,坚持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融入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践,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督促起诉、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保障绿色发展,确保自然生态安全。

(三)全面推进未检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继续坚持特殊保护、树立优先保护、区别对待、帮教矫治、感化挽救的理念,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办案始终,最大限度地使涉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顺利回归社会。2018年,我院在办案中,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分案处理等司法特殊、优先保护制度,依法不捕3件7人,向法院提起公诉2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5人。同时为了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召开了首例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会,组织邀请了县人大、政协、妇联、机关工委相关领导及公安办案人员参加听证会。全面听取各方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余某等5人涉嫌故意伤害案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充分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政治和法律效果。开展了检察长进校园上法治课,2018年我院主要领导被七一民族中学聘任为法治副校长,在履职工作中,走进学校向学生赠送了我院编制的禁毒防艾教育读本等,并组织学校学生,讲了一堂什么是违法和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以及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等方面的法治课,向同学们讲解了学法、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开展以上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检校协作,为合力推进校园法治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抓住“两反”转隶契机,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反贪、反渎等职能转隶到监委以后,法律赋予了检察机关一项新的职能,那就是公益诉讼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我院不断探索公益诉讼新模式,努力实现检察新作为:一是按照上级院部署的“净化江河源头公益诉讼”专题活动方案,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等重点领域,扎实稳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二是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院的公益诉讼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在环保、国土等领域,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立案12件,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办理全州首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3人。主要做法是:围绕“打基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就我院公益诉讼开展情况作专题报告,得到了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围绕“破难题”,主动对接县环保、国土等多家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起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同时,多次在县级各部门工作会议上,就公益诉讼工作进行宣讲,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宣传氛围。

(五)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工作是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县委要求我院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学习、强化宣传发动、深化线索摸排,取得工作实效。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召开联席会议,强化协助配合,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办理涉恶案件3件10人,向法院提起公诉2件6人,开展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深入基层开展工作督导10余次,通过办案和开展宣传、督导等工作,进一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六)强化法律监督,不断提高检察监督质效。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检察监督的地位和重要性日益凸显。2018年以来,我院始终坚持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不动摇,紧盯立案侦查环节不放松,按照“侦监环节甄别漏罪、控告申诉监督到底、两法衔接确保到位”的工作要求,做实做强法律监督。全年共发出检察建议41份、提前介入案件15件、配合监管单位开展监所安全大检查10次、检察监督监外执行罪犯和社区矫正对象105人。同时,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等工作,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关注民生有作为,围绕中心促发展,确保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地生根

(一)回应民生企盼,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紧扣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助推联系乡镇的精准脱贫工作,与联系的太平镇、三龙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计划,逐步落实帮扶措施,加强调研督导,驻村帮扶,认真履行帮扶主体责任,选派2名干警到三龙乡卓吾寨和石大关乡桃花寨进行为期两年的驻村工作,主动参与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挤出办公经费近5000.00元,提供会议桌椅50余套,用于改善联系乡镇的村两委活动室的条件,切实履行了帮扶职责。

(二)回应为民司法需求,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借鉴枫桥经验,完善检调对接机制,解决群众诉求,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全年,引导轻微刑事案件和解5件,引导处理各类来信来访10件50余人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坚持推进精准扶贫和司法救助相结合,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3件,救助5人,发放救助金3万元。扎实开展事实孤儿排查专项活动,深入各乡镇排查事实孤儿68人,为深入推进事实孤儿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加强以案释法,发挥法律在预防化解矛盾中的权威作用,充分运用理性、平和、亲民的方式对法律政策进行解释说明,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决定的认同。制定了《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实施细则》,通过法律文书说理、庭审法制教育及定期专项宣传,促进群众提升法治意识和权利保护意识。

三、学深悟透新思想,突出重点抓落实,确保思想政治建设有的放矢

(一)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狠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2018年以来,按照县委部署要求,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专题教育活动为载体,自觉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党组会、支部“三会一课”和干警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提出贯彻意见,并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活动,畅谈学习体会,达到了统一思想认识、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为提高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加大培训力度,安排检察干警参加各类培训专班100余人次,为做好检察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己任,狠抓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等规定。全年共向县委常委会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4次。同时,层层压实责任,与各业务科室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20份,意识形态责任书47份。组织干警收听收看《荣辱两重天》等警示教育片90余人次,学习有关违纪违法案例通报5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筑牢干警“不敢违、不愿违、不能违、不必违”的思想防线。

四、摆正姿态融大局,畅通渠道促交流,确保人民群众感受到阳光检察

在新时期,如何提升检察宣传引导能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2018年,我院在推进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上进一步下功夫,将检察权力置于阳光下,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一)推进检务公开,让公平正义走到群众身边。2018年,我院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茂县人民检察院”“茂县检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控告申诉窗口,在不断推进执法依据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上下功夫。截止目前,我院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检察信息90余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100余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58条,法律文书55份,开展以案释法5例。

(二)畅通交流渠道,把监督主体请进来。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2018年,我院主动向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工作5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我院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30人/次;走访各级人大代表20余人次,与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覆盖率达到100%。

五、按照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要求,完善机制促队建,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一)创新办案团队建设,打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组合拳”。落实检察改革要求,加强人员分类管理,完成分类定岗工作,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等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2018年,我院在三类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已经形成的基础上,按照内设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大部制改革新模式,经研究,成立了包括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在内的7个办案团队,由院党组根据办案需要动态整合办案资源,“分工不分家”全面构建“大案大团队、小案小团队”的办案机制,形成优势互补、整体协作的办案新常态。为积极探索大部制改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得到了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二)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狠抓科技信息化建设。2018年,我院深入推进科技强检建设,更换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100余台,确保办公办案高速运行。同时,坚持以便民服务为中心,新建12309检察服务中心,搭建检察工作网和检答网,探索应用侦查活动监督、证据分析和出庭一体化系统、案件质量网上评查系统等司法办案平台,不断提高办案质效。

各位代表:回顾2018年检察工作,我院始终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全体干警的创先争优和奋力拼搏,荣获全州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同时多人被上级院授予三等功个人和优秀检察干警。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州院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茂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检察干警的司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需要,检察业务协同发展还不充分,离人民群众对法治良序的美好向往还有差距;二是司法服务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司法需求的措施还需加强;三是队伍素能提升仍较迫切,检察人员运用信息化技能和依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增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9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聚焦生态、发展、民生、稳定、作风五个关键,紧扣我县“五地一中心”建设,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智慧检务为支撑,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为茂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践行 “两个维护”。讲政治既是检察机关的优良传统,也是搞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当前,讲政治首要任务就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今年工作中,一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到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汇报;二要始终在检察工作中保持清醒头脑,强化政治思维,注重办案效果,把检察工作放在 “法治茂县”建设中来认识,用法律监督的实际行动承担起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

二是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要围绕“平安茂县”建设,充分履行打击犯罪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惩治群众深恶痛绝的黄赌毒等犯罪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二要深入推进各项改革,通过整合力量、配置职权、创新手段等措施,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确保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发挥好检察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作用。

三是依托主题教育,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一要从严从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两准则四条例”,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好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中;二要从严从实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政治灵魂,加强科学理论武装,筑牢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治国理政的新思想,以更高更严的标准,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新常态,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州院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担当、主动作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展检察事业,在履行检察职能中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县“五地一中心”建设、为全县各民族团结进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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