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促进相关单位依法行政,凝聚相关领域治理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7月15日,茂县检察院举行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
会议组织学习了最高检《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宣读了《茂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聘请王丽彬等5名同志兼任检察官助理的决定》。
来自县审计局、环境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局、水务局等5家机关单位5名专业人员,从茂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晓虹手中接过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书,正式成为茂县检察事业大家庭中的一员。
“担任茂县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我将发挥特长优势,积极协助和参与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发挥好‘智慧外脑’作用。”聘任仪式上,特邀检察官助理代表王丽彬表示,将加强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辅助检察官办理案件,同时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为深化执法司法协作贡献力量。
“开展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是检察机关着力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更好服务和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当前,检察工作正处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尤其需要借智借力,紧紧依靠社会各界特别是特邀检察官助理的监督、支持和帮助。”刘晓虹检察长对如何加强互联互通,实现“1+1>2”的效果提出了期许。并围绕开展选聘工作的重要意义、如何扎实做好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履职保障、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独特作用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是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茂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智囊团”作用,采取“行政+检察”模式,利用专业优势互相加持,推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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